通过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起诉对方不承认怎么办?
不承认也不行,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属实,你直接起诉就可以了,如果对方怀疑真假或者不承认,让他去跟法院提起检验证据正假的诉求
利用他人指纹打开对方手机微信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做证据吗?
登录他人的微信,并且捏造微信聊天记录是违法的。只要对方确认登录设备不是他的,不管其他人怎么做,都没有作用的。
假冒我的聊天记录来当证据举报我,这种行为能起诉吗?
当然可以起诉,对方假冒你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,就涉及提供伪证罪,如果后果严重的话,会涉及到刑事责任,所以你可以以此为理由提出起诉,让对方承担相应损失
微信里面的语音和聊天记录可以做证据吗
可以,尤其是语音,聊天记录因为有伪造的嫌疑,可以作为佐证。
聊天记录和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?
聊天记录和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。
聊天记录属“视听资料”类证据。在我国实践中将计算机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证据归入“视听资料”类证据。
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,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。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,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,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,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,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,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作证。
录音即是将声音信号记录在媒质上的过程。将媒质上记录的信号重放出声音来的过程称为放音。录音和放音两过程合称录放音。
常见的有唱片录放音,磁带录放音和光学录放音。就录放音制式而言,有单声道和立体声录放音之分。
单声道录放音过程包括传声器拾音、放大、录音,再由单个放大器和扬声器系统重放。双声道立体声录放音是基于人的双耳定位效应和双声源听音效应,由双声道系统完成记录和重放声音的过程。
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。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,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,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,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,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:
(一)当事人的陈述;
(二)书证;
(三)物证;
(四)视听资料;
(五)电子数据;
(六)证人证言;
(七)鉴定意见;
(八)勘验笔录。
证据必须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